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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2026年9月9日《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岙汤270号厂房、兴达石材北侧场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更新:2026-09-02 12:40:17    浏览:100

项目编号:WX- ZL(2026)-002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69910时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序号

项目名称

出租建筑面积约(㎡)

出租场地面积约(亩)

 年租金 起拍价(元)

租期(年)

拍卖保证金(万元)

1

五乡镇龙兴村岙汤270号南侧厂房

990

/

363900

5

100

五乡镇龙兴村岙汤270号北侧厂房

880

/

五乡镇龙兴村岙汤270号办公楼

430

/

2

龙兴村兴达石材北侧场地

/

6.17

291900

5

80

龙兴村兴达石材北侧新增场地

/

2.17

注:租户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租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②报名人必须与汇款人一致。

二、经营要求

工业用途,不作他用,不得转租。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三、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拍租。

2、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2026年9815时前可与本公司联系看样及咨询相关事项和查阅相关文件。

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26年9月815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号:81170101302114879,开户行:鄞州银行五乡支行,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竞买人名称。

2、竞买人须于2026年9816时前凭委托人提供的保证金收据、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咨询电话:0574-87319000

八、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钻石商业广场18号8-4室

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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