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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2025年11月6日《鄞州区五乡镇新诚村新河漕5号、美迪斯路118号房屋和振兴路6号工业园区13#厂房等租赁权拍卖公告》

更新:2025-10-30 15:34:29    浏览:74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11月6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约(㎡)

年租金起拍价(元)

租期(年)

拍卖保证金(万元)

1

鄞州区五乡镇新诚村新河漕5号(宾馆)

245

58800

5

6

2

鄞州区五乡镇新诚村美迪斯路118号(超市,原徐灿坚)

115.64

76300

5

8

3

鄞州区五乡镇振兴路6号工业园区13#厂房(原辰冰电子)

806

252900

5

30

新诚村振兴路6号工业区13#厂房南侧钢棚(原辰冰电子)

136

新诚村原村委会1楼北侧厂房(原辰冰电子)

198

合计面积

1140

注:租户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租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原租户优先权须经委托人确认)。②竞买人缴纳1份足额保证金仅限报名一个对应的标的,如需报名多个标的,则须分别对应缴纳相应保证金。③标的1新诚村新河漕5号: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督促原租户将房屋恢复原(白坯)后交付买受人④拍租成交后,租赁权不得整体转让(若转让须事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报名人必须与汇款人一致(不接受代缴、垫付)。

二、经营要求:

标的1-2商铺用途,标的3工业用途,不做他用,不得整体转租。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三、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2025年115日15时前可与本公司联系看样及咨询相关事项和查阅相关文件。

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25年115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新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81170101302071074,开户行:鄞州银行五乡支行 ,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竞买人名称

2、竞买人须2025年11月5日17时前由竞买人(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自行在中拍平台注册,进行实名认证,完成标的的网络报名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拍卖方式:有底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咨询电话:0574-87319000

七、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钻石商业广场18号8-4室

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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