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拍卖公告 > 详情

拍卖公告

2025年1月15日《鄞州区五乡镇汇纤村黑眼漕厂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更新:2025-01-07 13:58:04    浏览:1020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1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年租金起拍价(元)

租期(年)

拍卖保证金(万元)

1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1#厂房

168

64500

5

10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1#厂房

168

2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2#厂房

582

177800

5

10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1#棚

202

3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3#厂房

222

53300

5

10

4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4#厂房

893

329800

5

10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2#钢棚

522

5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6#厂房

502

132500

5

10

6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7#厂房

502

132500

5

10

7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8#厂房

533

147100

5

10

8

汇纤村黑眼漕1号厂区9#厂房

543

149900

5

10

注:租户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租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一笔拍卖保证金仅限报名一个对应的标的,如需报名多个标的,则保证金须分别对应缴纳相应金额。

二、经营要求:

工业场地用途(限开设危化品仓储、工业废物处置、建筑(生活)垃圾填埋、渣土泥浆消纳、废旧物资回收等综合性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做他用,不得转租。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三、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拍租。

2、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2025年1月1315时前可与本公司联系看样及咨询相关事项和查阅相关文件。

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25年11415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汇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81170101302070769,开户行:鄞州银行五乡支行 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于2025年1月14日16时前由竞买人自行在中拍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四、拍卖方式:有底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五、咨询电话:0574-87319000

六、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钻石商业广场18号8-4室

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 返回 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编辑:nbpaim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