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在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万元) |
租期(年) |
1 |
龙兴村龙兴路30号厂房 |
2045.72 |
330100 |
100 |
5 |
2 |
龙兴村龙兴路33号厂房 |
2117.22 |
390400 |
120 |
5 |
3 |
龙兴村周家27号厂房 |
562.94 |
93000 |
60 |
5 |
4 |
龙兴村岙汤259号厂房 |
521.72 |
74300 |
40 |
5 |
5 |
龙兴村岙汤271号厂房 |
1647.6 |
200100 |
40 |
5 |
注:①原租户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租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②报名人必须与汇款人一致。
二、经营要求:
工业用途,不做他用,不得转租。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三、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拍租。
2、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5时前可与本公司联系看样及咨询相关事项和查阅相关文件。
五、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24年11月29日15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81170101302114879,开户行:鄞州银行五乡支行,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竞买人名称。并于2024年11月29日16时前凭委托人提供的保证金收据、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六、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七、咨询电话:0574-87319000
八、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钻石商业广场18号8-4室
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