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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2024年5月31日《龙兴村彭家漕66-70、87-88号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更新:2024-05-23 11:02:20    浏览:9647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53110时在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

坐落

用途

建筑面积(㎡)

年租金起拍价(元)

租期(年)

1

龙兴村彭家漕66号房屋

住宅

88

13730

5

2

龙兴村彭家漕67号房屋

住宅

83.6

13040

5

3

龙兴村彭家漕68号房屋

住宅

83.6

13040

5

4

龙兴村彭家漕69号房屋

住宅

83.6

13040

5

5

龙兴村彭家漕70号房屋

住宅

83.6

13040

5

6

龙兴村彭家漕87号房屋

住宅

29.5

3540

5

7

龙兴村彭家漕88号房屋

住宅

43.5

5220

5

注:①拍卖保证金8万元/标的,一笔保证金仅限竞拍一个标的,若需报名多个标的的,则须对应缴纳相应的保证金。租户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租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报名人必须与汇款人一致。

二、经营要求:

住宅用途,不做他用,不得转租。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三、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拍租。

2、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2024年52915时前可与本公司联系看样及咨询相关事项和查阅相关文件。

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24年53015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81170101302114879,开户行:鄞州银行五乡支行,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竞买人名称。并于2024年53016时前凭委托人提供的保证金收据、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至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咨询电话:0574-87319000

八、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钻石商业广场18号8-4室

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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