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 |
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
保证金 |
备注 |
1 |
胜丰佳苑11幢二单元104室 |
74.74㎡ |
122.1万元 |
20万元 |
设有居住权 |
2 |
胜丰佳苑11幢一单元101室 |
74.74㎡ |
178.4万元 |
20万元 |
|
3 |
胜丰东苑1幢一单元101室 |
68.22㎡ |
94万元 |
20万元 |
设有居住权 |
特别提示:1.依据[2021]41号《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甬建发〔2022〕56号《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及后续补充文件,竞买人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限贷的相关政策规定,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2.办理产权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与报名登记时的姓名一致,不得更名;3.过户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二、拍卖日期:2023年5月26日10时。
三、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及咨询相关事项和查阅相关文件,看样联系电话:陈先生13736166216。
四、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23年5月25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2010122000870493,开户行: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由本人携银行进账单、身份证原件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上述手续须于2023年5月25日17时前完成,否则不具有竞拍资格。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六、咨询电话:0574-87319000;
七、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办理按揭贷款,相关手续竞买人应在参拍前至按揭银行审定。
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江安路钻石商业广场18号8-4室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宁波市产权拍卖有限公司